释弘赞,全粤诗弘赞(一六一一—一六八六),字在犙。新会人。俗姓朱。明思宗崇祯六年(一六三三),初入肇庆鼎湖莲花洞,翌年礼栖壑于蒲涧,剃染受具。以己事未明,遂度岭而北,遍参诸方。后归鼎湖,为二代住持,号草堂和尚。著有《木人剩稿》等百馀卷。清光绪《广州府志》卷一四一有传。
山居
山居其二
山居其三
山居其四
山居其五
山居其六
山居其七
山居其八
山居其九
其十
其一十一
其一十二
其一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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