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网

伤仲永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分类:故事 哲理 父母 学习 初中文言文

诗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诗词简介

诗意赏析

翻译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5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诗,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 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亡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7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

注释

伤:哀伤,叹惜;对……感到惋惜(意动用法)金溪:地名,现江西金溪县。民:百姓。世:世代。隶(lì):属于。耕(gēng):耕种劳作,耕田。 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异焉:对此感到诧异 。年:岁。未:不;没有。尝:曾经 。识:认识。书具:书写工具。忽:忽然。啼(tí):哭叫,大哭。求:索求,索要。异:对……感到诧异(意动用法)。焉:于此,对此。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与:给。即:立即,立刻。书:书写,写。并:并且。自:自己。为:题上。名:名字。其:他的。以:把。养:奉养,赡(shàn)养。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为:当做,作为。意:内容传:传送。一:全。观:观看。自:从。是:此。以......为意:以……当作诗的内容。秀才: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指:指定。作:写。立:立刻。就:完成。其:代指这首诗。文:文采。理:道理。皆:都。可:值得。观:欣赏。者:……的地方(方面)。邑(yì)人:同(乡)县的人。奇:对……感到惊奇(奇怪)。(意动用法)之:代指仲永的才华。稍稍:渐渐。宾客:这里指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把……当作宾客。(宾客在本文是意动用法)其:他的,代仲永的。或:...

补充注释

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

虚词用法

之(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2)不受之人——兼词,之于。(3)卒之为众人——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4)忽啼求之——代词,代书具(5)借旁近与之——代词,代仲永(6)余闻之久也——代词,代这件事于(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从,引出动作的对象。自(1)还自扬州——从。(2)并自为其名——自己。然(1)泯然众人矣 ——形容词词尾 ……的样子(2)父利其然也 —— 代词,这样...

通假字

(1)扳——通“攀”,牵,引。(2)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2)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人;今义:或许,或者。)(3)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和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4)稍稍宾客其父(稍稍:古义:渐渐;今义:稍微。)(5)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6)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自己的前辈。)...

词类活用

(1)形容词作意动词“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 意思“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2)名词作意动词“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3)名词作状语“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4)动词用作状语“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一词多义

自(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闻(1) 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2)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其(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然(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为(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贤(1)贤于材人远矣:(胜过) (名词作动词)(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有才能)...

文言句式

(1)判断句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2)省略句省略宾语 “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省略主语 “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省略介词 “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3)倒装句“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

文章层次

童年:才思敏捷,天资非凡——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少年:才能衰退,大不如前——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青年:才思平庸,与众无异——泯然众人矣。{请参考} ...

文章理解

题目理解“伤”,是哀伤,叹惜的意思。“伤”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为仲永这样一个天才最终沦为一个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层意思是为像仲永的父亲这样不重视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层意思是为那些天资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终连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辙的人哀伤。文体介绍本文叙事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细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指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于一个神童“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 方仲永的形象天生神童,却因后天的不学习,而沦为普通人的典型形象。思想感情本文通过记叙方仲永才华泯灭的事例,指出了当时不重视人才培养的时弊,强调了后天的学习和教育对人才成长的重要性。文章的道理方仲永的通达聪慧,其天资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可惜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

整体把握

本文见闻得当,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

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是暗示其前途无量,而其父贪利导致他才能衰退,后面几笔点出其沦为平庸的原因。引人深思。详略处理,有力的突出了“伤”这一主题,为后来父亲不让他学习做铺垫,又与后来变成普通人作对比,突出后天教育的重要性,流露出作者对仲永变成普通人的惋惜。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

学习重点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是很幸运的,但是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 如果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最终也会成为平常人。(4)你怎样理解文...

作者介绍

王安石
王安石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

写简介、诗意、赏析、评论、纠错

标题:
内容:

作者: